花呗小说 > 穿越小说 > 在年代文里当戏精 > 在年代文里当戏精 第31节

突然有一天……

他们见面了。

鹿仁佳:艹

沐戈壁:艹

老天爷这是给错技能点了吧。

第20章 再见(一更)

阿芳是高付俊同村的, 和高付俊一般大。

不过和高付俊还在上初中不同,她没念过书,稍微能走能跑的时候, 就帮着父母照顾弟弟,所以小小年纪,干活很是一把好手,尤其是这赶海,她总能找到不少好东西。

高付俊很喜欢跟在她后面。

不因为别的, 只因为他觉得阿芳身上有鱼腥味, 去赶海容易吸引到海货。

之前村里不是没有打趣说要把阿芳嫁给高付俊的,可话才出口, 就被高付俊的姥姥方小兰给啐回去了。

用方小兰的话说:“我们家俊俊这么俊的男娃子,莫说这渔村了, 就是这整个沙岗都没有能配得上我们俊俊的,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 一天到晚瞎做媒。”

有传言说, 方小兰早年是富贵人家的姨太太。

后来因为解放, 家里老爷怕财产被清算,带着家里的大小老婆往港城那边跑, 她因为只生了个丫头,上船前被扔下了, 正好被高如山捡到了。

后来高如山长大了,方小兰的独生女儿崔明月就嫁给了高如山,生了高付俊。

当然,这只是传言, 方小兰自己是坚决否认的, 她只说自己男人死的早, 可看方小兰和崔明月的言行举止,可见流言也不是空穴来风的。

阿芳爸被这么一说,哪里能甘心,当即怒斥:“地主婆,我女嫁鬼都不嫁你家。”说完还愤愤不平的啐了口唾沫:“一家子都死绝的剩下根独苗,还敢挑三拣四的。”

正所谓‘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’。

阿芳爸说完这句话后没几天,就被人夜里衣服一盖,拳打脚踢,身上硬是疼得半个月没能出海,只能忍着疼喊晦气,却又不敢真的和高家对着来。

其实阿芳爸说话虽说不把门,也不能算是胡说八道。

老高奶奶能生,从结了婚就开怀,到生下高如山,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子,当初还被颁发了‘妇女标兵’的称号。

那一年,村里生的少于八个的妇女,都不好意思见人。

只可惜,高家的子孙可能都被老高奶奶生完了。

到了下面这一辈儿,兄弟十三个,只剩下高付俊这一根独苗。

上面的,本身渔民出海打渔很危险,就难找媳妇儿,找到的生了孩子又没站的住,这么多年兜兜转转,竟然一个孩子都没有,后来高如山生了高付俊,一家子十几个大老爷们一个都不敢伸手,最后是方小兰带的孩子。

为此,十三个小弟买宅基地,直接把最中间的高如山家和方小兰家给包围了。

如今高付俊都十五岁了,几个叔伯还把他当脆弱的小宝宝看呢。

高付俊洗了脚,穿上鞋子。

带着阿芳一起去了供销社,一进门,站柜台的售货员红姐就招呼他:“俊俊来啦,快进来喝口水,等会儿你爸爸就下班了。”

高如山在供销社里做副主任,已经好些年头了。

“谢谢红姐。”

高付俊也不推辞,等红姐端着红糖水过来就接过来喝,一边喝还一边掏出手帕擦脸上的汗:“天闷热闷热的,好像要下雨了。”

“是啊。”

红姐摇着扇子看了看他脚边的桶:“你去赶海啦。”

“今天没课,去看看。”

“哎呀,你这孩子,可真是,晒坏了吧。”红姐连忙帮他扇扇子,目光却落在他白嫩嫩的皮上:“到底还是年轻啊,晒了半天也没黑,哪里像我们这些老皮哦,真是经不住的。”

“哪有,红姐你好漂亮的,黑皮也漂亮。”

“俊俊嘴真甜。”

说着,红姐看向阿芳:“你又带黑丫头来啦,要什么自己看吧。”

“谢谢红姐。”

高付俊又说了好几句好话,哄的红姐心花怒放的,跑去仓库就拿了不少好东西出来,高付俊拿了两瓶雪花膏和一双小皮鞋:“红姐,钱你跟我爸爸要。”

阿芳则是选了一朵红头花,她身上的钱不多,所以买不起别的。

“我阿姐要嫁人了,给她买朵花戴。”

“哦。”

高付俊对阿芳的选择很是无所谓,心思都在雪花膏上,回了家就赶紧洗了澡,不仅涂了脸,连胳膊腿上都涂了薄薄的一层。

可以说是非常精致的猪猪男孩了。

晚上高如山回来,崔明月做好了晚餐喊方小兰过来吃饭,饭桌上,方小兰说道:“大后天我不出门,如山你给我熬一锅浆糊,我给俊俊糊点鞋底。”

“怎么了姥姥,为什么不出门?”

方小兰是北方人,习惯让高付俊喊自己姥姥。

“高大明家嫁闺女,我这半边人就不出去讨人嫌了。”方小兰低头喝了口汤,她虽说是姨太太出身,可嫁人前也是书香人家的好姑娘,家里规矩大,自己也知道不讨人嫌。

“阿芳姐姐后天就要嫁人了?”

高付俊诧异的瞪大眼睛:“可她不才十六么?”

“男方年纪大了,急着要孩子。”方小兰很是不屑的撇撇嘴:“要我说,嫁到这种人家就是受罪,我看了那男的,夫妻宫暗淡,子女宫也不大好,以后怕是有的闹呢。”

“姥姥那是封建迷信,你别乱说。”

“好好好,姥姥不说,听俊俊的。”方小兰看见高付俊就眉开眼笑的,然后又说起浆糊的事,高如山自然是连连点头,吃完晚饭,坐在院子里乘凉。

方小兰靠在椅背上叹着气问道:“俊俊今天买雪花膏了?”

“恩,感觉脸糙了。”

“那是该抹,没票了到姥姥那拿,姥姥那还好几张呢。”方小兰嘟嘟囔囔的说道:“这女为悦己者容,其实男人也一样,好好学习,以后考上好大学,到京城去上大学去,到时候娶个京城的媳妇儿,姥姥也能跟着沾沾光,回京城去看一眼。”

高付俊坐在她脚边,时不时的应一声,一直到方小兰睡了,才起身去喊高如山:“爸,我姥睡了。”

“睡了?”

高如山放下钢笔,和崔明月两个人就出去了。

高付俊回了自己房间,拿出笔开始写信,从前几年起,他就一直和大杨村的表妹杨宝妮通信,其实他们之间倒没什么话说,反倒和通过杨宝妮认识的傅恒阳成了好友。

这几年傅恒阳提出了好些奇思妙想,都让高付俊看的眼前一亮。

要不是距离实在是远,他都想时不时的过去一趟了。

如今他的普通话已经很好了,都是他跟着广播里的主持人学的,只是当初嫌弃他口音的那个小姑娘,已经好多年没联系了,具体的名字他都不记得了,只记得表妹称呼她为‘小美’。

前几天表妹来信说,小美平反回京城了。

京城啊……

姥姥魂牵梦萦的地方。

或许过两年他高中毕业了,可以争取一下京城大学的工农兵大学生?

另一边,自从被自家小妹重塑三观后,白文渊这些日子一直在观察自家小妹。

然后他就发现,自家小妹看着软软甜甜的,却是个高度自律的人,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做早饭加晨读,七点往学校走,下午放学回来,会在家里跳半个小时健美操,然后开始写作业,写完作业练字,等吃完晚饭,跟他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,然后洗漱睡觉。

说实话,这样的生活健康到让白文渊都有些嫉妒。

可就是这样的自律,让白文渊觉得,自家小妹也不是不可以搞科研的。

然而……

“没办法,我脑子笨啊,我是真的学不会。”

白芙美捧着头,第三次拒绝了自家大哥的新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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