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呗小说 > 都市小说 > 偏航 > 偏航 第35节

谢凌云:“滚。”

张逸笑着扔过去一袋薯片,没打中人,被谢凌云伸手拦截在空中。

几个男生加入混战,也不知道从谁开始的,把几袋薯片当沙包,你抛来我抛去。

戚乔笑了下,找了个角度,打开那台胶片相机,留下张照片。

下意识地将谢凌云放在了镜头焦点,反应过来,才掩饰地又拍了几张别人。

于惜乐递给她一串牛肉,戚乔收好相机,小心地装好,才接过油水满溢的烤肉串。

瞧一眼肉粒上鲜红的辣椒片,问:“辣吗?”

于惜乐已经啃第三串:“不辣不辣。”

戚乔这才张口,咬了一口。

嚼了两口,热辣的味道在口腔迅速四散开来,细嚼慢咽都顾不上,囫囵吞下去,依然被辣得连吸好几口气。

“……辣啊?”于惜乐懵道。

戚乔根本顾不上和她说话,正四处找水喝,眼前有人递来一瓶橘子汽水。

她一手拿着相机,一手举着烤串,腾不出手。

那人似乎看出来,瓶口举高,送到了戚乔嘴边。

戚乔错愕几分,怔怔地抬眸,望着谢凌云。

班长在此时开口:“谢凌云!别墅里是不是有影音室?”

谢凌云仍低眸望着戚乔,见她一动不动,便说:“才开的,没喝过。”

这话说完,才回头,转向问话的同学,淡声答复:“负一层有。”

戚乔低头,扫过握着玻璃瓶身的那只手,拇指指节微曲时,能看见薄薄的皮肤下的青色血管。

她轻轻屏息,张开嘴巴咬住吸管连喝好几口,冰凉的甜意才将热辣压下去。

喝完抬眸,才发觉谢凌云不知何时回过头来。

漆黑的星眸蕴了丝笑,却不动声色,只在戚乔喝完后,将那瓶北冰洋随手搁在旁边的桌子上,继续跟身旁的人聊起最近要上映的某部影片。

夏风拂过,戚乔望着他的背影,却觉得这阵风仿佛并未降临大地,只经过她的心田。

骄阳似火,这个年纪的他们却好像无所畏惧,十几个人在雁栖湖边的草坪下待到了日落都不肯离去,畅谈人生,白日梦想家们已经幻想三金到手,逐梦奥斯卡。

那天,雁栖湖的落日格外好看,少年不识愁滋味,浮云蔽日,霞光万道。

不知道是谁开启了话题:“哎,你们都为什么报导演系?”

提问的人头一个回答:“反正我是因为看了《阿凡达》,真的太他妈牛逼了。”

张逸:“靠,我也是!那会儿才高一,我压根不知道以后干什么,阴差阳错跟朋友去了趟电影院,一下子就陷进去了,结果就是害我爹到现在已经砸了二三十万供我。”

“你们呢?”

蔡沣洋说:“我记得以前听以为老师说过,电影不只是艺术,也可以是社会现实的缩影。不是所有人都能洞悉那些不在自己眼前的社会问题,把那些现实苦难讲出来。马丁斯科塞斯、维托里奥·德·西卡……意大利那群现实主义大师太了不起了,再往后二十年,恐怕都没人能超越。”

他嘿嘿一笑:“我想成为这样的导演,所以当初义无反顾报了导演系。我跟你们坦白,其实我考了三次,复读了两年才考上。”

张逸伸手比了个大拇指:“不愧是我们老蔡,一开口就拔高了这个话题的高度。”

蔡沣洋挠头,笑起来却有些憨傻:“我是真的这么想的。行了,说说你们吧。”

“我是因为从小到大没喜欢过别的东西,就爱电影。”薛启文道,“没想过去学其他专业。”

于惜乐紧接着他说:“我是因为想拍纪录片。”

“《动物世界》啊?”张逸嘴巴犯贱,“春天到了,又到了动物们……啊!”

没说完,被于惜乐砸过去一只包,击中正脸。

“靠!于惜乐,你是不是想我死?”

“答对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这两人打打闹闹,蔡沣洋接过主持人的任务,问:“你呢,戚乔?”

“小时候我爸妈带我电影院去看电影,我还记得是《放牛班的春天》,那时候就被这种黑房子里看的故事吸引了。我喜欢画画,后来经常把自己脑子里的画面画出来,我爸爸问我是不是想当漫画家,我那时才十岁多,什么都不懂。后来他又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,告诉我,有种职业叫导演,可以把心里想的故事,变成必绘画更生动的画面。”

戚乔轻声说:“所以才萌生了学导演的想法。”

“那时候你才小学吧,还是初中?就已经有计划了吗?”

“确定要学导演的时候是初二,我后来转了艺术生,考哪所艺高,选哪个大学,都很早就计划好了。”

“牛逼。哎,谢凌云,就你没说了,跟大家聊聊呗。”

谢凌云伸手,拿了罐啤酒,他身形松散,单手按着瓶身,修长的食指勾住金属环。

“嗤”一声,啤酒的泡沫从瓶口溢出来。

他举杯灌下去一口,语调吊儿郎当地开口:“我么?”

他停了一秒,道:“想学就来学了。”

戚乔轻轻抿唇。

他身上有股自由散漫的劲儿,戚乔说不清道不明。

只知道,这样的谢凌云,与她按部就班的人生天差地别,可偏偏……

意外地吸引她。

六月的天气变幻莫测,晚间之时,乌云遮天,凌晨时分,一场暴雨突如其来。

戚乔被雨声吵醒。

翻身下床,拉开窗帘看向外面。

她的房间正好对着远处的雁栖湖,雨点淅淅沥沥砸在湖面上,滴答的声音跳跃着飘进耳中。

戚乔打开一点窗户,伸出手去,让雨滴落进掌心。

她笑了下,又看了会儿雨,才合窗上床,伴着雨声,睡了个好觉。

清晨时分,骤雨初歇。

雨后的夏日清晨,风清云净。

戚乔在门口拿了把小伞,准备出门走走。

西山栈道边,绿意盎然,林木的叶片上,挂着还未消散的雨珠。

戚乔沿着栈道散步,享受此刻林间的静谧。

踏上台阶,拐过一道弯时,一人从前路小跑过来。

谢凌云穿了件毫无装饰的白色短袖,深色运动短裤,戴着耳机,从前方跑来。

他的神情疏离而淡漠,整个人都透着生人勿近的气场。

他的眼皮很薄,或许是早起的缘故,双眼皮的褶痕比平常更深几分,漆黑的瞳孔中没什么情绪,显得很凌厉而冷淡。

就像是,这个人在冰水中浸过一般。

戚乔下意识地停下脚。

她敏感地察觉,谢凌云今天的心情好像不太好。

她忽然不敢喊他。

并非胆怯,而是不会知道。以他们现在的关系,可不可以问他一句,你怎么好像不开心。

前方的人在此时也注意到了她、

谢凌云停下慢跑的脚步,摘下耳机,缓步走了过来。

“怎么起这么早?”他问。

戚乔说:“想出来看雨。”

谢凌云扫过她手中的伞,望了眼天色,说:“不会下了。”

戚乔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你……”

“喜欢下雨天?”

两人同时开口。

戚乔将自己的问题咽了回去。

“喜欢。”她把问题抛回去,“你呢?”

谢凌云眉峰轻蹙:“不喜欢。”

戚乔卡壳,大相径庭的喜好,堵住了她所有话头。

谢凌云曲肘,撑在木质栏杆上:“怎么会喜欢下雨天?”

“因为一部电影。”戚乔回答,“是……”

“我猜猜。”谢凌云打断她,“《肖生克的救赎》?安迪爬过下水道后的那场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