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洲玉兴奋道:“以云?确实好听,这个名字我喜欢!”

以云:“呵呵。”

第一百二四章

智能储备调整光脑系统-α,有了新的名字:以云。

云洲玉刚从马场出来,在这场“唇枪舌战”中取胜,他难免得意,唇畔挂着一抹不明显的笑。

这一年,他十岁。

他男扮女装,在城主府骗吃骗喝三年。

作为恩人,他在城主府的一应用度很是不错,有一间自己的小房间和小院子,还有一个照顾他的小婢,人人都叫他洲洲小姐。

后来,因为他在集学所优秀的表现,晴姬很喜欢他,经常在城主刘辞为云洲玉说好话,他的住处搬到晴姬的院子,成为晴姬的陪读和陪玩。

比起三年前乞丐模样,现在吃食好,云洲玉身板子挺直,往上窜不少,和十一岁的晴姬一样高。

他脸上线条滑润,鼻子不再秀雅,隆起的弧度隐隐英气,他嘴唇嫣红,面若桃腮,露出的五官娇嫩鲜妍,精致漂亮,又常梳着双环髻,两边各垂一道红穗子,身上衣裳也是红白色交替,与晴姬站在一起,晴姬是温柔的美,他很是艳丽,各有出彩。

仆从们常小声讨论云洲玉,一个眼光毒辣的老妈子说:“可惜,洲洲小姐这双眼睛,若是露出来,定能瞧得男子走不动路,骨头都酥掉。”

云洲玉听说后,问以云:“为什么说男人见我的眼睛就走不动路?”

以云回:“因为男子好色。”

云洲玉“切”了声:“我也是男的,我就不好色,真想不通,女的有什么好?”

事实上,云洲玉自认为没人比他长得好看,世界也就不存在“美色”。

以云给他盖了个戳:狂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