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呗小说 > 言情小说 > 团宠大佬A爆了 > 第44章 我不希望有人分享我对你的宠爱

秦柔艰难的将东西都拖了进去,眼见颜媚也进了房间,担心有人会看到,索性将房门用力的关上。

颜媚跟一个做错的孩子一般,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,因为,她从没有见过妈咪这么严肃过,而且她让二哥买了这么多东西,害妈咪被人责备,她心里是有点过意不去的。

颜媚脚下穿着破洞变色的帆布鞋,死死的咬紧牙关。

秦柔的脸上很憔悴,甚至有点苍白,她没有打她,也没有骂她,她心里自责,女儿之所以会变成这样,都是因为她遇人不淑,没有给她想要的生活。

不然,她不会眼红别人的东西。

秦柔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,自责不代表她会容忍女儿继续犯错。

她背过脸去,不敢看女儿那张委屈的小脸,随即冷声道,“你给我跪下!”

颜媚有些无辜的抬起头,委屈的望着妈咪仓皇的背影,很不甘心,要不是颜娆故意在妈咪面前说那些话,她完全可以告诉妈咪说那些东西是颜娆送的,可是现在,她却中计了,她本来以为颜娆那么小,不会有这么多的心思。

迫于妈咪真的生气了,颜媚怕自己会被妈咪丢掉,所以就噗通一声跪了下去,冰冷的地板很凉,她的膝盖跟地板来个亲密接触。

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隐匿着泪花,她弱弱的讨好道,“妈咪,我错了,我下次不敢了。您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?”

秦柔也心疼自己的女儿,但是心疼归心疼,她不想自己的女儿被金钱迷了双眼,他们能住在这里已经很好了。

“妈咪,是妹妹说要带我去的,她主动给我买的生活用品,只有那些吃的是我自己拿的,我还回去好不好?”

秦柔深深的叹了一口气,她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,那双手已经长满了茧子,也失去了该有的色泽和美丽。

许久,她像是想到了什么,终于转过身来,低下头望着跪在地上可怜兮兮的女儿,苦口婆心道,“媚儿,我希望你真的明白,我们之所以能住在这里,是多亏了小小姐的怜悯与收留,我们不能要的太多,不管是她主动送你的也好,你自己拿的也罢,这些东西都是要花钱的,我们本就不该花人家的钱,做人要懂得感恩,不能要的太多,而且大少爷还让你供你读书,颜家的人对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。”

颜媚死死的咬住下唇,眼神里闪过一抹恶毒。

她不甘心,明明他们都是颜家的孩子,待遇却如此不同?

凭什么?凭什么颜娆是被众人捧在掌心的公主,而她颜媚在这之前,不过是个人人喊打,终日风餐露宿的过街老鼠?

但是,当着妈咪的面,她从来都是习惯了伪装。

她乖巧的应了一句,“妈咪,我知道了。”

秦柔心里终于宽慰了一些。

“媚儿,你是我的女儿,我是不可能会害你的,这样吧,妈咪一会替你把东西还回去,你需要的东西,我们就留下,至于你要的其他东西,我们用不到,就还给他们,然后你买生活用品花了多少,我让大少爷在我的薪水里扣。”

颜媚难堪到了极点,最终还是妈咪为她的任性买了单。

而当他们把东西归还回去的时候,老大颜鸿宣一点都不意外,他几乎是猜测到了这一切,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过的好,这是人之常情,却没有一个人希望那是自己的孩子坑蒙拐骗,巧取豪夺得来的。

那一晚,颜媚没有下来用晚餐,她被妈咪罚跪在房间里一个晚上。

而颜媚不会怪罪自己的母亲,只是把这一切都怪在了颜娆的头上。

正躺在被子里玩手机的颜娆突然背脊一凉。

今天哄她的人是大哥颜鸿宣,大哥比较正派,严肃,在颜娆心里就是有点无聊。

大哥不会像二哥那样温柔的给他讲故事,也不知道哄人,但是他很细心,一如既往的给她砌好了一杯温的奶粉,即便知道那奶粉很难喝,他还是硬着头皮全部喝下去了。

那感觉,就跟吃了生鱼一样。

老大颜鸿宣见她一直在玩手机,便好心的劝她,“娆娆,手机可以玩,但是要限量,你现在还太小,视网膜还没发育好,万一近视了就不好了,想必娆娆也不想这么小就戴眼镜吧?”

颜娆调皮的冲着大哥笑了笑,那笑容足以让冰川都融化。

她有些不舍的放下了手机,不知道同大哥说些什么,她只得找话题。

不然,这处境太尴尬了。

大哥在她房间里的沙发上坐着,姿势优雅迷人。尤其是那双大长腿,足以让无数美少女尖叫。

颜娆忍不住八卦起来,她主动找了一个话题,她漆黑的眼珠时不时的转着,给人的感觉很机灵。

小姑娘欢呼雀跃道,“大哥,你长这么帅,追你的女孩子很多吧?现在没有别人,大哥可不可以告诉我,我什么时候才有嫂嫂?”

这样丰神俊朗,英俊帅气,又事业有成的男人,究竟要多完美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啊!颜娆发现自己果真是太闲了,都开始操心起大哥的婚姻大事了。

大哥颜鸿宣倒是很从容,深邃的眸底闪过一抹温柔的光,紧接着,他薄唇轻启,从容道,“不急,我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,婚姻大事不能儿戏的,重要的是,我不希望有人分享我对你的宠爱。”

他要是有了女朋友,二者难免无法兼顾。

他不想那么早就把自己置于两难的处境。

咦?

法定结婚年龄,这个词语倒是新鲜的很,不愧是当律师的,一切遵循章程。

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,好奇的问,“大哥,阔不阔以拜托你给解释一下,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来?我都二十一岁了,还不到吗?”

涉及到专业性的问题,颜鸿宣是很专业的。

“婚姻法规定,《婚姻法》第六条【法定婚龄】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不到年龄的话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