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呗小说 > 历史小说 > 这个驸马有点冷GL > _第14章

,眼神就跟怨妇一般,手指着自己脸上的伤口,我抿抿嘴,回瞪他。

两人僵持了一会儿,念尽欢首先认输,垂着头,突然快速的捂住鼻子。满脸嫌弃地又看着我,“我说你这家伙这三天一直都这么脏吗?!满身血臭味。。。”

说着,还用手扇了扇,惹得我皱皱鼻子,闻了闻,是血腥味挺重的。

“还有,”念尽欢看了看满地的残肢断体皱着眉继续数落我,“还有,你不仅是属狗了,喜欢乱咬人,而且还是疯狗,喜欢咬死人。”

我瞥了念尽欢一眼,念尽欢絮絮叨叨的嘴终于老是得闭上了。微张着嘴巴,呵着气四处打看了一下,仔细嗅了嗅,空气中的水汽内入了鼻中。

我朝地上啐了口血唾沫,抿着嘴朝念尽欢钩钩食指,带着他往右边的小径走去。念尽欢瞅瞅满地的尸体吧唧着嘴摇着脑袋。没空打理这荒郊野外的尸首。

我们沿着小径一路上去,空气中的水汽越来越浓,又走了几分钟的样子,终于找到了一处水源。一条溪水顺着地形哗哗了流了下来,虽然不大,但足够我清洗身子了。

我扭过头看着念尽欢,念尽欢马上会意,那张易容换上的脸上满是不爽,刚闭上的嘴又开始骂骂咧咧的,“你大爷的不早说,刚刚顺手不就把死人身上的衣服把给你穿,难为我还要专门跑一趟……”

见念尽欢没有要停下来的趋势,我眼神一冷,双手环胸盯着他,“那些死人被我撕成啥样你不知道?那身上的衣服能穿吗?”

几句话几把念尽欢嗤的不说话了,当下就缝上嘴转身“噌”地钻进了森林。估计他走了有一定距离,我才听见他大声地吼了我一句:“你要是再出啥幺蛾子,老子亲手把你衣服扒了!”

等念尽欢走远了,我无力地放下环胸的手臂,没用力量控制的手臂不受控制的ji挛,连续发几天疯没间断过,身体是有些受不了。我寻了块溪边的大石头慢慢坐下,这下连踩在地上的脚也开始抖了。

大石块下的溪水渗透了我又脏又破的布靴,贴着我的脚边上流,不冷不热的。有布粘着脚上的皮肤不舒服,我索性双脚一甩,脚上的破鞋子直接被甩飞。

肚子不合时宜的叫起来,我摸摸小腹,寻思着刚刚应该带一块儿肉的,前几天发病只知道撕裂,没进食。想想真后悔。更后悔的是没让念尽欢顺道弄点儿吃的,体力消耗的那么厉害不补补怎么行。

坐在硌人的石块儿上,我打着计划,先好好地打理一下自己,然后找点儿东西吃,实在找不到就回我清醒过来的那地儿,反正地上的肉不是我吃就是野兽吃,填饱肚子要紧。

正打着主意,念尽欢就圆满的回来了。手上拿着不知从哪儿顺来的干净衣服,衣服里好像还包着什么。

念尽欢大摇大摆地走我面前,把东西往我身上一搁。我眯着眼看了看念尽欢,打开衣服,里面居然包着好几个烙饼。我心里不禁有些奇怪,念尽欢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?还有,他怎么会在这儿?怎么找到我的?

想到这儿,我就没了动作,就一直盯着念尽欢,念尽欢被我盯得不自在,鼻孔喷了喷气,随口道:“是你主子让我来找你的。”

念尽欢这么一说我倒不觉得奇怪了,我不做声听念尽欢继续说道:“媛玉小姐让我在附近的山里找你,并让我给你带点儿吃的,”说着念尽欢抓了抓胸脯,“但我着急找你,这事儿我就给忘了,”念尽欢说这话的时候低埋着头,眼睛却不安地瞟我。

“继续。”我现在不关心念尽欢的事儿,而是……

念尽欢见我没有发难,便稍微抬起点儿头,道:“媛玉小姐说这事儿有蹊跷,让你别急着回去。这不,把我这绝世高手扔你这儿了。”说到最后一句,念尽欢很是得意的昂起头来了。

我冷冷地哼了声,控制好手脚,把东西放石块儿上,对背后的念尽欢轻声说道:“念尽欢,我才是你要追随的人。”眼眸一沉,身上的杀意弥漫,这只是给念尽欢一个震慑而已。

“知道,”念尽欢闷闷地答了一声,随后又接了一句,“那也要等你救出我弟弟才行。”

我没说话,扬了扬手,念尽欢便退了下去,听动静,估摸有十米多的距离,有树木遮挡,应该看不到。再说,看见了也不怎么样,我是女子这个秘密还会变成让念尽欢对我死忠的筹码。

一边用溪水擦洗着脏兮兮的身体,一边回忆这几天发生的事。寻思着怎么会中套。

毓阳住在西厢,第五严毅的妻子住的是东厢,虽是同一个山庄里,但是相隔还是很有一段距离。我在西厢下属的厨房煮了蜂蜜水,她远在东厢怎么可能对蜂蜜产生反应?!

该死,这么简单的套子我居然给钻进去了。不过谁会知道我弄了蜂蜜呢……我细想着过程,脑子突然一闪,找到了不该有的瑕疵。一张妖媚又不是高贵的脸出现在我脑海。拳头不自觉地握紧。

秦鸾!

☆、营救

一股子怒气冲上脑子,我耸了耸鼻子,深呼吸着使自己平静下来。我怎么会这么粗心,居然漏掉了这么重要的细节。想到秦鸾那张脸我就觉得牙痒痒。

既然敢跟我下套子,那咱俩就好好玩儿玩儿!

我快速地冲洗干净身子,换上念尽欢拿来的衣服后又愣了一下,朝十多米开外的念尽欢喊了声:“鞋。”

刚喊完就听念尽欢气急败坏地叫嚷:“你不知道一次说完吗?!”念尽欢的声音渐渐变弱,估计是找鞋子去了。

我正好有时间好好休息休息,啪的坐石块儿上,凹凸不平的石块儿表面硌得我屁股有点儿疼。拿起石头上略带余温的烙饼就风云残卷地啃起来。要是觉得口干,就拿烙饼在边儿上的溪水里晃晃,这儿应该处于上游,不脏。

等念尽欢拿着鞋回来,我已经吃饱喝足了,气力也逐渐恢复过来。念尽欢愤愤地把灰色的布鞋往我怀里一扔,埋怨道:“我专程跑山下的农户家给你找了双鞋子,你连吃的都不给我留点儿,你说你一个人吃得完这么多吗?你食量这么大干啥!……”念尽欢絮絮叨叨地说着,我就感觉耳边有成千上万的蚊子一般。念尽欢真不愧对他的姓。

我腾出一只手,从怀里摸出一块儿烙饼,念尽欢一看眼睛都直了,指着烙饼结巴地问我,“我说,这个烙饼…是你给我留的?……”说完还一脸期待地看着我。

我点头,将烙饼递给他。忙活了这么半天,早料到念尽欢会饿,这也是笼络人心的招数。

念尽欢小心翼翼地接过饼,朝我憨笑了下,就很不雅地大口吃起来,没几下就消灭的烙饼,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。看样子还没吃饱,我指了指旁边的小溪,“去喝点儿水。”

念尽欢很莫名其妙,“我不渴,就是没吃饱,还有点儿饿。”

我板着脸,郑重其事地对念尽欢道:“以后我说的话不要问为什么,照办便是。”

听我这么说,念尽欢也不好说什么,跑小溪边上,用手捧着水喝了几口。

穿好鞋,我站起身就往山下走。念尽欢忙不迭起身跟在我身后,“我们去哪儿啊?”

我飞快地走着,头也不回道:“救你弟弟。”

月黑风高,最适合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。我和念尽欢一身夜行衣,贴着墙根走。燎香阁的总舵虽然没有大得离谱,但是七万八绕的很是烦人。

走到拐角处,我听了下来,跟在后面的念尽欢随即一顿。这次来燎香阁没敢走密道,只凭逃走时的路线记忆根本不够找到地牢的位置,不抓个舌头问问是不行的了。

我背贴着墙,闻着有生人味儿,便朝右侧躲在柱子后面的念尽欢打了个手势。念尽欢点了下头,屏住呼吸,等待着对方靠近。

人影一道拐角处,念尽欢一个闪身便滑到对方身后,伸手就欲卡住对方的喉咙。哪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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